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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行劫 二歹徒难逃牢狱之灾
作者:程君  发布时间:2010-07-23 08:50:01 打印 字号: | |

因无钱使用,竟把贼眼盯上了在网吧内上网的群众,公然持刀在网吧抢劫,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4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炯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钟委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小明(在逃)、谭炯良、钟委三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09116日,由于无钱使用,杨小明遂提出抢劫弄点钱“潇洒”一番,三人一拍即合。经密谋后三人于当天20时许携带刀具窜到桂平城区大转盘某网吧寻找作案目标并盯上了正在上网的梁某贵和梁某艺。杨小明遂持刀胁迫二人,谭炯良、钟委则上前搜身,搜走梁某贵现金115元和手机一台,搜走梁某艺现金5.5元。得手后三人迅速逃离现场。公安机关接报后于案发当晚11时许将谭炯良、钟委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炯良、钟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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