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竟翻墙潜入被撤销的监狱行窃,没想到发财梦没做成,倒把自己送进了监狱。4月20日,被告人曾天乾、黄伟政因犯盗窃罪,被桂平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
四川籍人曾天乾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在贵港市白龙监狱(现已被撤销)服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知道监狱里有铜芯电缆可偷,且得知该监狱已被撤销,遂勾搭上贵港市覃塘区青年黄伟政,二人密谋偷取监狱里的铜芯电缆。2009年10月20日,曾天乾与黄伟政窜到白龙监狱,趁管理人员疏于防范之机,搭梯翻墙进入到监狱第五监区的皮件厂内,盗走该厂固定在墙上的铜芯电缆28.3米。案发后,二人在贵港市火车站某旅社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203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天乾、黄伟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在作案时积极实施盗窃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曾天乾在前罪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