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法院信息公开服务,法院编制了《桂平市法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法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法院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及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院编制的《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桂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法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线受理公开和院档案室纸质公开形式。受理点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3383451。
本院还将采用登报、张贴公告、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生成后,法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法院主动公开以外的法院信息,可以向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桂平市法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桂平市人民法院三楼办公室;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3383451;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5372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法院申请公开法院信息,应填写《法院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 )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等方式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法院办公室)申请获取法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法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法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无为县法院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我院掌握的信息,我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法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法院信息时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收费标准依据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未依法履行法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桂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桂平市监察局;办公地址:桂平市委大院;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3383082;传真号码:3388830,邮编: 5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