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我院蒙圩人民法庭和罗秀人民法庭工作管辖范围作出相应调整,为此专门起草了《桂平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蒙圩人民法庭、罗秀人民法庭管辖案件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范围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桂平市人民法院。
联系部门:研究室
通讯地址:广西桂平市郁江西路4号桂平市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537200
电子邮件:fayuan35@163.com
传 真:0775-3383451
附件:《桂平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蒙圩人民法庭、罗秀人民法庭管辖案件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范围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作出的决定共有两项,分别是:
一、蒙圩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桂平市大湾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经批准由院部业务庭审理的案件除外),罗秀人民法庭不再审理桂平市大湾镇辖区内的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二、蒙圩人民法庭负责指导桂平市大湾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罗秀人民法庭不再负责指导桂平市大湾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