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我院召开长期未结案件督查协调会,部署开展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协调、督促案件审理工作。副院长覃武赋、吴逢仕及立案、审监、司法鉴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入清理范围案件的承办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覃武赋、吴逢仕副院长详细听取了各承办法官关于案件未能审结原因、审理进度、审理计划等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各承办法官研究、协商解决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次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中,我院共有14件案件列入清理范围,未能审结的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案情重大复杂、影响大;二是等待上级政府作出新的复议决定或等待其它案件审理结果;三是当事人反复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致使等待鉴定时间过长而影响案件审理。
对下一步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覃武赋、吴逢仕副院长要求:各庭负责人以及承办法官要高度重视清理活动,从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树立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等方面,明确清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足审判,探索创新工作新思维,充分利用证据规则,比如针对受鉴定问题影响的案件,要大胆认定,避免受当事人个人原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反复申请鉴定而影响案件审理。而如果是受等待其他案件审理结果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多与另一承办法官多沟通、交流,及时关注另一案件的审理进度,切实加快案件审理进度;要加班加点,采取白加黑或五加二等非常规工作方式,明确审理计划,对于难以化解的案件,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多召开庭务会议,集思广益,协商解决审理中遇到的难题,多主动向领导、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加快清理进度,力争在11月25日前,将所有符合集中清理范围的案件全部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