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桂平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志军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会上,黄志军指出,全院干警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于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中,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黄志军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委、桂平市委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群众观点教育,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切入点,着力解决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黄志军要求,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桂平市人民法院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分四个阶段集中半年时间开展教育活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举措,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任务,把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实践活动与执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