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亲自把钱送到我家里来,那我脚伤的后续治疗费总算有着落了,真是雪中送炭啊,太感谢你们啦……”4月28日上午,当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20000元执行款亲自送到拄着拐杖的申请执行人黄某手上时,他激动地说道。
2013年1月13日18时30分,陈某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由桂平市往平南镇方向行驶,途中遇到黄某驾驶电动车由陈某行向的左边出来驶过公路右边,造成两车发生碰撞,黄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了黄某经济损失59926.20元,因肇事货车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黄某遂将某保险公司、陈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陈某分别赔偿19880元和32036.96元给黄某。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履行了其应承担的赔偿义务,但陈某迟迟未履行,黄某遂于今年1月2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陈某主动交了12036.96元执行款后表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催促下,担心不继续履行会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陈某干脆离家外出,逃避执行。另一方面,因车祸受伤还拄着拐杖的黄某,不断催问案件执行进展,多次强烈要求随同执行法官前往陈某家讨回公道。执行法官一方面想方设法安慰黄某的情绪,另一方面继续深入调查。经查实陈某确实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某妻子也外出广东务工,长期不归。执行法官还了解到陈某的胞兄在经营木材生意,有一定的收入,从小到大对陈某关怀备至,在经济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就连陈某的住所也是其胞兄仗义出钱帮建的。执行法官考虑到陈某目前外出逃避,不知下落,坐等陈某回家不是办法,拖延下去只会将矛盾更加激化,只有动员陈某胞兄帮助陈某赔偿,才是迅速化解矛盾的最好途径。
很快,执行法官找到陈某的胞兄,说明了事情原委。其明确表示陈某已长大成人,并已成家立业,已经不再需要他的照顾可以独立生活。他这个当哥哥的,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况且他又不是当事人,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去赔偿。尽管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动员教育,也无法令陈某胞兄回心转意。得知这一情况后,黄某坚决要求亲自随同执行法官再次前往。4月18日,黄某随同执行法官到了陈某胞兄家。当亲眼看到黄某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艰难行走,听到他声泪俱下地诉说生活艰辛,无钱治疗时,陈某胞兄动了恻隐之心,再加上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反复劝说,他终于被感化,当即拍着胸脯,表示10日内想办法筹集款项交到法院,替陈某赔偿。
4月28日上午8时30分,陈某胞兄如约将尚欠的赔偿款20000元交到了法院。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黄某行动不便,且急于用钱治疗,执行法官立即第一时间赶到黄某家中,亲自将执行款送到黄某手中,于是出现了开头温情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