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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记:一次惊险的执行
作者:满焕林 廖锐琼(整理)  发布时间:2014-05-23 17:18: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警令要求,5月13日,我们桂平市人民法院法警一行五人,连夜匆忙驱车赶到兄弟法院——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为配合5月14日的执行案件工作。

  当天早上七点多我们吃过早餐后,佩带上八大件,头戴钢盔,身穿上防刺衣,手携着警棍盾牌等械具,全副武装。约七点半统一集中出发到一个叫黑石岭的执行地点,对申请执行人——贵港市恒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七案实施执行工作。据说执行范围有两百多亩,面积广,执行难度大。我们根据执行指挥员的要求,开警车到现场中心后,看见到处是低矮的一两层砖瓦房子,四处杂草丛生,垃圾遍地。那些房子多是租来开加工厂,且租期已满,这些承租人也就是被执行人不愿意搬迁,已被当地法院依法拘留。

  约七点半,执行指挥员宣布执行开始,我们开始拉好警戒线,将围观群众劝退到警戒区外。随后,我们和几名公安干警负责逐一检查各处房屋、厂房,很快在第一执行点内的一排房屋内发现有人,但是他将门反锁,无论我们怎么劝说他都拒不开门。现场指挥下令,我和几名法警及公安从背后的另一间隔壁的房屋约两米多高的围墙通过铁梯爬入把门打开,进去后看到有许多狗在叫,龇牙咧嘴,凶得要扑上来咬人。当时我走在最前面,拿警棍盾牌吓退狗后,猛然发现,房里有一男两女三人,他们并列放着两个已经打开的煤气罐挡在门口,一股浓烈的煤气扑鼻而来,男的手里拿着打火机,威胁着不许进入,否则马上点燃同归于尽。在这危急时刻,我用严肃而有力的话语警告他们:“不能乱来,我们是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音刚落,他脸上出现了迟疑和犹豫的表情,说时迟那时快,我们在场几个人,趁机同时冲上去控制住他们,我眼明手快先关上煤气,另一名公安同志配合默契,一手一只,迅速把这两只煤气罐搬走。听到声响后,外面的执行人员一涌而上,最终协力将三个妨碍执行人员带离了现场。

  经过这番折腾,刚才还情绪激动的群众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全部退出执行警戒线外,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这时我们终于松下一口气,汗水早已湿透我们的衣服。由于执行范围大,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太多,需要搬迁的机械设备及物品又重又多,我们从上午七点半一直忙到下午六点半才结束一天的工作。

  当晚回到桂平已是夜晚八点半了,坐在车上我静静注视着这座我生活工作的城市,华灯初上,霓虹闪烁,人来车往,此时的我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踏实感、安全感和满足感,我知道,这种感觉来源于这座城市,来自于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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