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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瘫痪妻子诉离婚 法官主动上门送达调解
作者:尹双红 秦泽森 廖锐琼  发布时间:2014-05-23 17:22: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法官对一起妻子诉请与瘫痪丈夫离婚的特殊婚姻纠纷案件主动上门送达应诉材料,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便民利民的同时,法官更兼顾情与法的交融,倾力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好聚好散,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5月4日,原告周某一纸诉状递交至桂平法院诉请与被告曾某离婚。该案主办人黄法官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被告曾某因车祸受伤已导致瘫痪,双方生育有一个年幼的儿子。面对这一特殊情况,黄法官从劝和的角度出发,当即电话与原告周某沟通,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同时,向周某讲解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力劝周某看在夫妻感情与年幼孩子需要照顾的份上考虑和好。周某表示,双方从相识、同居、结婚到生子,是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但是自2011年被告曾某因车祸受伤导致下半身无法活动,以及2013年原告外出务工后,夫妻感情已日趋淡薄,现已完全破裂。看到周某离婚心意已决,黄法官只好建议她通过与被告沟通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离婚纠纷,周某在电话中答应会认真考虑。

  考虑到被告曾某行动不便,黄法官决定主动去到曾某家里,亲自上门送达应诉材料,并了解曾某的现状。而原告周某也告知法官愿前往被告家中协商离婚事宜。到达曾某家后,法官向曾某说明了来意,并询问其关于本案的想法和要求。交谈中,曾某对妻子诉离的请求表示理解,愿意当场调解。于是,在被告家中,一张吃饭桌便变成了临时简易的审判台。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被告自愿承担。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总算圆满解决,但黄法官并不急于离开,而是仔细询问起被告的身体状况、工作状况以及今后的打算,考虑到曾某可能无力一个人照顾孩子,法官还征询了曾某父母关于孩子抚养的意见,两位老人均表示会帮忙照顾孩子以解决其后顾之忧,而法官也劝说周某要经常回来看望孩子,周某微微点头表示了同意。

  至此,该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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