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桂平法院:一日执结两起涉民生案件
作者:邓敏 杨礼添  发布时间:2014-05-30 18:14:40 打印 字号: | |
  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打出“重拳”,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采取罚款、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促使案件执行,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6日,该院再出“重拳”,一天执结两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5月11日,郑某驾驶登记在何某名下的拖拉机与相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并搭载着谢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谢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谢某分别被送往医院治疗。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处理,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郑某负次要责任,谢某无责任。随后,因赔偿问题,李某将郑某、何某以及拖拉机投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谢某则将郑某以及拖拉机投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两案经审理后,法院分别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在拖拉机投保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分别赔偿李某、谢某经济损失9300元、10876.4元,郑某则分别赔偿李某、谢某经济损失25758.70元、845.6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依法履行了赔偿责任,但郑某却拒不履行,为此,李某、谢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两案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执行法官遂把两案合并一起办理,并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但当执行法官依法定程序向郑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郑某却拒绝签收,并玩起了“人间蒸发”,任由执行法官如何“地毯式”搜寻。而此时,因伤住院已花费大量医药费的李某、谢某不时通过电话询问执行法官执行情况,恳请执行法官尽快执结案件。一边是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老赖”,一边是焦急等待着这赔偿款进行继续治疗的申请执行人,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郑某打出“重拳”,快速、妥善解决纠纷。

  明确执行思路后,执行法官立即扩大对郑某财产查控的手段和范围。今年2月,执行法官查询到在郑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中有900多元的存款,但考虑到该笔存款不足以全部赔偿两名申请执行人的损失,若立即冻结划拨还会惊动郑某,因此,执行法官经合议后认为对郑某的存款暂不进行冻结划拨,而是继续关注其账户情况,等存款足够时再一次性冻结划拨。最终,执行法官发现郑某的银行账户已有足以履行赔偿义务的存款,因此,执行法官立即作出才裁定,依法对郑某的存款进行冻结划拨,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李某、谢某执行情况,希望他们前来法院领取案款。

  5月26日,李某、谢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了全部案款。“谢谢法官,帮我们追回这救命钱呐……”当把案款接过时,两人都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
责任编辑:邓敏 杨礼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