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的少年沉迷赌博,将父亲所给生活费输光,为弥补损失心生歹念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为逃避抓捕,恶向胆边生竟杀人灭口。6月1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中学生杨某因赌博将其父亲给的生活费输光,遂想盗窃同村卢某杂货店的钱以弥补。2013年11月18日凌晨,杨某窜到卢某经营的杂货店,爬上楼顶,从楼顶进入卢某杂货店的一楼大厅,发现卢某在大厅睡觉,装钱的塑料筐就放在一旁。杨某遂俯身爬行过去,不料在爬行中惊醒了卢某。卢发现有人行窃,便大声呼喊。杨某见状便与卢某打斗起来。在打斗过程中,杨某将卢某推倒在沙发上,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往其面部、颈部、胸部等部位乱捅。卢某被捅伤后大喊救命,为避免他人发现,杨某用手捂住卢某的嘴巴,直至卢某全身不再动弹才放手。随后,杨某将卢某的一千六百多元拿走并逃离现场。经鉴定,卢某系死于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案发后,杨某的法定代理人代杨某退赔了现金人民币六千元给卢某的家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人罪。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杨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