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身陷囹圄,长期分居的妻子“打飞的”从国外回来到法院起诉离婚。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后第二天,法官便赶赴监狱顺利调解双方离婚。法官办案的快捷高效,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曾某与黎某本是夫妻关系。婚后曾某一直都在国外务工,黎某于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现在在平南县监狱服刑。由于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且黎某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已经严重的伤害了夫妻本来就薄弱的感情。近日,曾某特意回国到桂平市人民法院罗秀法庭起诉要求与黎某离婚。该庭庭长罗圣茂审查曾某提交的证据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马上为曾某办理了立案手续。根据法律规定被告黎某有十五天的举证期间,考虑到曾某几天后马上要再次出国务工以及曾某为参加诉讼来回需支出高额差旅费用等因素,罗庭长决定特事特办,与曾某一起前往平南监狱送达应诉材料,让双方面对面协商调解。
立案后第二天,罗庭长与曾某一起驱车前往平南监狱。在与黎某见面送达应诉材料、告知其诉讼权利后,黎某当即表示不需要举证,可以马上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黎某也表示同意离婚,法庭查明原、被告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无婚生子女。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平结束这段婚姻。庭审结束后,罗庭长不忘嘱咐黎某要遵守监规,服从指挥,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黎某也表示会认真改造,获取减刑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对于罗庭长如此快速高效的办案效率和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当事人曾某也表示了由衷的赞许。
这只是桂平法院罗秀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的一个缩影,该庭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把关乎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情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