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你们是实实在在帮老百姓办好事,要不是你们我这官司哪还打得了啊!”近日,当八十多岁的黄老伯得知桂平市人民法院为其免去了4376元的诉讼费时,激动地对主办法官说出了这番话。
23年前,黄老伯送儿子黄某才到某训练基地举重队参加训练。谁知训练一年后,某训练基地在没有通知黄老伯的情况下就将黄某才退回原籍贵港。直至1993年冬,黄老伯才在贵港市区发现身患重病的儿子黄某才,此时的他已成为随街乞讨的流浪汉。黄老伯将黄某才领回家后送其至医院治疗。2001年9月,黄某才病重不治身亡。为此,黄老伯从2001年10月至今不断上访至自治区信访局、贵港市信访局、桂平市政府等相关部门,但均无结果。今年5月,黄老伯将某训练基地诉至桂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l65000元及精神抚慰金40000元。
主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已八十多岁高龄的原告黄老伯生活极其艰难。其早年为医治身患重病的儿子黄某才负债累累,妻子亦早年病逝。其中一个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其现今独自居住,年老多病,早已丧失劳动能力,每个月仅靠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低保金及亲友的接济艰难度日。
本案在立案时原告黄老伯曾申请缓交诉讼费,法院予以批准,但因本案即将宣判,按照法定程序主办法官告知黄老伯补交诉讼费4376元,黄老伯心酸地表示实在无能为力。望着黄老伯无奈而又焦急的模样,最后主办法官向院领导反映了原告黄老伯的相关情况并主张其向法院提出免交申请。最终法院批准了原告黄老伯免交本案诉讼费4376元。
这是桂平法院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落实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在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下岗职工以及其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通诉讼救助“绿色通道”,力争做到“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弱势群体打得赢官司”。据统计,今年1-5月,该院共为55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8.7万元,为8起案件19名当事人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