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同时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一直以来,桂平市人民法院不断延伸审判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思路,搭建司法平台,用真切的关爱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指引方向,用司法撑起一把关爱伞。
用爱调解化矛盾 以情感人续情谊
“对不起,小敏,我不该和你打架。”
“小燕,我也有错,请你原谅!”
6月13日,随着两个小女孩深情相拥,一个健康权纠纷案件在主办法官出色的调解下圆满落下帷幕。
2013年9月12日,刚上初中的同班同学小敏和小燕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激动的小敏一掌扇在了小燕的耳朵上,造成小燕左耳传导性耳聋,在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共计5867元。今年3月25日,小燕诉至法院,要求小敏及其父母赔偿经济损失。
鉴于是两个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纠纷,主办法官避免简单下判会给她们的心理造成影响,于是决定尽力调解此案。在调解过程中,小敏和小燕的父母都聘请了律师,双方剑拔弩张,不肯退让。主办法官当即批评了两方的父母,没有给孩子树立做人宽容大度的榜样。随后法官从孩子的教育,成长、童年影响等方面耐心地做疏导工作,释之以法律,晓之以情理,希望双方以榜样的正能量教育孩子。最终,小敏父亲同意赔偿并当庭付清。在法官的谆谆善诱下,小敏和小燕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她们相互道歉后紧紧拥抱在一起。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该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未成年权益最大化”和“多元化调解”两大原则,“未成年权益最大化”原则是在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继承纠纷及侵权责任纠纷中,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利益为准则,来确定离婚的准许与否、未成年子女由哪方监护、抚育费数额的多少、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等;“多元化调解”原则是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为目标,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实行多元化调解,力求达到案结事了,当事人双赢的效果,以和谐司法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官呵护青春 司法引导成长
6月6日上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在桂平市西山二中的教室里开讲,授课的不是老师,而是桂平法院的法官。课堂上,两位青年法官紧扣学生实际进行案例教学,以深刻、生动的审判实例,并结合刑事、民事法律知识,围绕什么是法、怎样学会忍让,怎样预防校园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以及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侵害,保护自身安全等方面做了认真细致的讲解。同学们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课后,法官们还将特别制作的青少年安全保护宣传册向广大同学发放,并对安全宣传册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活动结束后,校长表示,法院将法律直通车开进校园,以法支持教育,以法武装校园、以法保护学生,促进了学校管理,满足了教学需求,真是一场法制“及时雨”。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远离违法犯罪,学会有效保护自己,桂平法院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活动。三年来,该院共邀请学生旁听庭审900余人次,安排法官进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12次,共有20000多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
情系残障儿童,传递司法温情
“来,小琦,看看你的儿童节礼物,试试这新衣服合不合身。”
“嗯,嗯,谢谢法官叔叔。”
5月20日下午,桂平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法官带着粮油、儿童书籍和慰问金,特意来到桂平市石咀镇看望慰问一残障贫困儿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给他送去一些关爱和温暖。
这名困难儿童名叫小琦,今年13岁,是桂平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的儿子,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和轻微弱智。如今,小琦的父母都弃他不顾,他只能与70多岁的爷爷相依为命,韦大爷年老多病又无经济来源,爷孙俩过得十分艰苦。慰问当天,法官们不仅给爷孙俩送去了大米、面等生活物品,同时还特地给小琦买了新衣服、新帽子,让他过一个“新”的快乐的儿童节。最后,法官们还拿出干警捐献的1000多元爱心款放到小琦手中,提前祝他儿童节快乐,嘱咐他照顾好自己和爷爷,承诺经常会来看望他们。站在一旁的韦大爷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热心的法官,有了你们支持和鼓励,我一定带着小琦过好每一天,努力让他有一个快乐温暖的童年。”
目前,该院的法官已经将小琦的情况写好汇报材料,积极奔走相关的部门,希望能够协助小琦成功办理低保,让其日后的生活多添一重保障和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