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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七起 疯狂窃贼再受审
作者:程君 杨体曼  发布时间:2014-07-25 16:27:43 打印 字号: | |
  十二年的牢狱生涯没有让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反而变本加厉四处流窜大肆行窃,短短半年时间作案七次,数额达19万之巨,法律将再次对其作出庄严的宣判。7月22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流窜桂平、来宾、贵港三地作案的被告人韦经福盗窃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24日、8月23日、10月30日凌晨,被告人韦经福伙同已死亡的韦增荣窜到桂平市城区及蒙圩镇,分别盗走了林某、黄某、唐某的面包车。同年12月9日,二人开车窜到来宾市兴宾区卢某家,利用液压钳剪断卢某的门锁,进入院子,将卢某停放在院里的一辆面包车盗走。2013年8月18日、9月15日、12月11日,韦经福伙同韦增荣驾驶面包车窜到贵港市覃塘区,分别将陆某、杨某、黄某贵、李某的水牛盗走,并拉到来宾市销赃。综上,被告人韦经福共盗窃面包车四辆,水牛四头,物品总价值191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经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韦经福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中,被告人韦经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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