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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闹离婚 巡回法庭促调离
作者:区阳静 廖锐琼   发布时间:2014-10-31 18:07:53 打印 字号: | |
  一对80后男女“闪婚”,几个月后,男方便以性格不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闪离”。近日,受理该案的桂平市人民法院罗秀法庭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减轻诉累,将巡回法庭搬进了几十公里外的大洋镇司法所。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这对年轻的夫妻最终和平分手,好聚好散。

  原告李某诉称,其与被告徐某于今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短短几日后,双方感觉对方各方面还不错就马上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典型的“闪婚”。由于婚前对对方性格、生活习惯等都缺乏基本了解,因此婚后双方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不肯让步,最后不欢而散。于是两人分别前往广东中山、东莞务工。至起诉前,双方少有来往,偶有电话联系也是争吵。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又不注重夫妻感情培养,原告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告徐某表示,其为这段婚姻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付出了很多,如若原告坚持离婚,要求原告支付5000元给被告。

  法庭调查和辩论结束后,法官综合全案实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官情理法的劝导下,原告最终同意支付5000元给被告作为离婚后的生活困难补助,双方和平分手。

  离开司法所时,李某和徐某均表示法官审理此案很公平公正,尤其是开展巡回法庭,让当事人在“家门口”就把事情办结,便民又高效,让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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