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通过桂平市电视台发出《桂平市人民法院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公告》,敦促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必须于2014年11月25日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同时调动社会力量,呼吁广大民众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长期以来,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着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由此不仅严重阻碍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为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法律尊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桂平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为扩大活动影响力,该院在加快对相关执行案件排查进度、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借助当地媒体的力量,发出公告,向广大群众说明此次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方法等,促使辖区范围内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被执行人都能认识到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自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此外,该院还将公告印制成200多份宣传单、宣传海报,向广大市民派发,张贴至人流量比较大的车站、城乡主干道和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以及银行、社区、村委公告栏等显眼位置,拓宽受众范围,扩大公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