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捡到宝,赚大了,几百元购买得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孰知,安逸得意使用一年多后,仍逃不出“法网”,被公安干警抓获并扣押了这“赚”回来的摩托车。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裕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年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罗某裕因贪小便宜,在桂平市木乐镇开发区某旅馆附近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了一辆明知是来历不正当的五羊本田牌女装摩托车。罗某裕以为真的捡到了宝,正在暗喜时,却于2014年7月29日,被公安干警逮个正着,扣押了该摩托车。经查,该车是黄某于2010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在桂平市木乐镇被盗的车辆。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裕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购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因为欲望,因为一时的贪图小便宜,现实中许多人会在生活中迷失自己,走上歧途。据统计,2014年1-11月份桂平法院审理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23件,对涉案的28名罪犯处以刑罚,占该院刑事案件的6.17%。这些数字让人深省,同时也警醒着我们应该慎行:实干致富最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