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谢谢你们……”1月15日下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廖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0000元执行款后激动得不停地向法官道谢。这也是该院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和解执结案件取得成果的一个缩影。
申请执行人廖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是多年老友。2008年11月,莫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周某借款20000元,廖某为借款作担保。借款到期后,莫某不能如期归还借款。2011年8月,廖某履行担保义务代莫某归还了20000元给周某。随后,因多次向莫某追索上述代还借款无果后,廖某将莫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莫某应返还借款20000元给廖某。判决生效后,莫某没有履行返还借款义务,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莫某送达了执行通知等有关材料。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老友的关系,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莫某到庭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莫某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坚称自己没有向周某借款,而廖某所说代其归还借款一事并非事实,因此态度强硬地表示将不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莫某还经常外出导致执行法官无法联系,由此规避执行。
2014年11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该院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鉴于莫某的“赖账”行为,为督促其履行归还义务。经执行法官合议,法院决定对莫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并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交至公安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揪”出莫某。
2015年1月14日,公安机关经过多方查找,发现了莫某,于是当即对其进行控制,并通知执行法官。莫某随即被实施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所,执行法官再次做莫某的思想工作,通过对其摆事实、释法明理后,莫某对法院判决有了重新的认识,表示希望与廖某协商解决纠纷,同时也道出了其家庭困难的难处。看到莫某态度的转变,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廖某,向其传达了莫某请求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并从其与莫某多年老友情谊为切入点于法于理分析本案的执行难度及莫某的家庭情况,希望其能从积极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与莫某协商。
1月15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廖某念及多年的交情及莫某的经济状况,自愿与莫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廖某同意莫某一次性返还10000元后,放弃部分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随后,莫某的亲属当场为莫某全部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义务,法院也依法对莫某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