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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强化枪支弹药管理工作
作者:孔庆强  发布时间:2015-01-30 16:41:11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切实防范涉枪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枪支管理和使用,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安全管枪、安全用枪》专题整顿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爱健对贵州惠水县法院“12.25”误报枪支丢失事件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使用枪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同时对管理、使用枪支的部门在今后的枪支管理与使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枪支使用借还制度,坚持上班或者执行任务时领取,下班或者完成任务后交回集中保管的制度不变,严禁个人私自携带枪弹回家过夜;二是法警大队要与办公室相互配合建立完善的枪支弹药管理制度,在枪支领用退还、枪支弹药出入库登记上设好台账,做到管控严格、责任分明;三是自觉加强学习,强化军事化管理,人人熟悉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武器,坚决杜绝发生枪支丢失、被盗被抢和不当使用甚至滥用等涉枪安全事故;四是法警大队继续加强体能、技能的训练并使之形成规范化和常态化,提高法警使用枪支的技能和能力,确保队伍真正做到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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