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贵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春山带领督查组一行六人到桂平市人民法院督查指导“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工作以及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桂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铭参加督查,桂平法院院长黄志军、副院长吴逢仕、纪检组长梁洁萍陪同督查。
督查会上,李春山副书记在认真听取桂平法院黄志军院长关于“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和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后,对该院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该院下一步继续开展好“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特别是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树立信仰法治、遵守法治的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与职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做好当事人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干警的思想信念、党风党纪、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其次要强化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再次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调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培育工作亮点,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督查期间,督查组成员还仔细翻阅了活动的相关台账材料,并现场进行点评,为该院继续开展好“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