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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清晨堵老赖 无赖前夫被拘留
作者:冯满芝 廖锐琼  发布时间:2015-03-20 15:40:38 打印 字号: | |
  “我发现了李某躲藏在新婚后的岳父家,请你们马上前来强制执行好吗?”3月17日早上6时30分,桂平市人民法院冯法官被电话那头急促的声音吵醒。简单了解情况后,冯法官马上召集法警和书记员,立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

  李某与刘某于2001年3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2年10月,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三个子女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负担,位于桂平市木乐镇木乐村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归李某所有,由李某补偿刘某23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占有了房屋却不履行支付补偿费的义务,刘某遂于2013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召集刘某与李某协商,刘某看在李某要抚养三个孩子的份上,同意仅要回10万元,其余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意放弃。但李某仅同意支付5万元,且要两年时间才能支付。由于双方分岐太大,无法达成协议。执行法官征求双方的意见,双方同意回去认真考虑私下协商,如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两个月过去了,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李某,告知李某如协商不下,又不按生效判决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李某总是找理由或是借口予以推托或拖延。执行法官上门寻找李某,得知李某已外出但不知具体下落。经查,李某除了该房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房屋除了李某外,还居住着其父母、子女、弟兄等共13人,且是李某及其抚养家属的唯一住所,一旦评估、拍卖,李某及其抚养家属的居住将没有着落。执行法官把情况反馈给刘某,刘某出于人道主义,同意放弃对李某房屋的评估、拍卖。由于找不到李某,也未发现李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被逼搁置。

  在执行法官努力调查和寻找李某的同时,刘某也积极履行举证的义务,想方设法向执行法官提供执行线索。2015年3月17日早上,刘某终于发现李某躲藏在其新婚后的岳父家,遂打电话给执行法官,闻询赶到的执行法官将熟睡的李某逮了个正着。尽管法官一再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李某仍然十分固执,以开支大、生活困难为由,不但分文不付,也不愿制定计划支付,执行法官遂依法作出对李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责任编辑:冯满芝 廖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