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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副院长蒋少云到桂平法院督查第一季度工作
作者:蔡俊波  发布时间:2015-03-20 15:59:44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上午,由贵港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少云,调研员陆展和立案一庭庭长陈伟民组成的督查组一行三人到桂平法院督查第一季度工作。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和其他在家班子领导陪同督查。

  督查期间,蒋少云走访、察看了桂平法院的蒙圩法庭和该院的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并认真听取了黄志军所作的第一季度法院工作汇报。重点督察该院对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2015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第三阶段)开展情况、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进展情况、以及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主要措施和计划等五项工作。蒋少云在深入了解桂平法院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后,对该院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较高,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有计划、有领导、有措施,对各项工作把握较准,对存在问题认识较清,2015年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切实可行。

  蒋少云强调,制定计划的关键在于落实,要求桂平法院要立足当前,认真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全区法院2015年工作重点和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机关制度建设,对发、改案件要建立台账,定期分析,强化责任倒查,加强对审判业务的监督指导,对重大敏感案件要加大管理、报告力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要认真对待,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二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司法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对该项工作的硬件建设要舍得投入,软件建设要加紧完善和培训。三是加强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四五改革纲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立案登记制”和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机制,努力解决“立案难”难题,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四是继续开展好“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五是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该项工作延伸到基层人民法庭,力争年内完成蒙圩、木乐、麻垌等3个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工作。

  在工作汇报会上,贵港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陈伟民和桂平法院副院长黎颜全、吴逢仕分别就各自负责或分管的工作进行了补充发言。
责任编辑:蔡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