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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检“两长”带头办案 着力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作者: 蔡俊波  发布时间:2015-04-01 16:22:21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莫世龙涉嫌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海德出庭支持公诉。部分桂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以及桂平市政法几家相关单位领导共100多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检察院起诉称,2013年3月9日16时许,被告人莫世龙伙同梁远钦(另案处理)在桂平市岛内价超市旁盗窃一辆台铃牌电动车时,被刚好巡逻至此的公安民警发现。当巡逻民警欲上前将二人控制时,莫世龙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以自杀相威胁,致使一巡逻民警在抓捕莫世龙的过程中左手掌被弹簧刀割至轻微伤,而梁远钦则乘机逃跑。

  法庭上,审判长紧紧围绕公诉人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进行法庭调查,并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关于定罪和量刑的辩论意见。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整个庭审历时1个半小时,充分展示了控、辩、审三方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得到了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庭审结束后,黄志军审判长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桂平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吴逢仕在接受到访记者的采访时指出,由桂平市法院和桂平市检察院的“一把手”亲自带头办理刑事案件,是当前桂平市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的一项常态化措施,充分体现了“两院”对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重视,其主要目的是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吴逢仕同时指出,法院敞开大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部和社会群众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彰显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民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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