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新,法制工委主任李健仁、副主任谢家强一行三人到桂平市人民法院,就该院对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判监督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副院长吴逢仕以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调研会。
会上,黄志军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相关情况。黄志军指出,去年5月30日,桂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在肯定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市法院对这四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围绕审议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学习研究,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通过抓规范、抓管理、拓宽监督途径、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等措施,不断提高审监工作管理水平和质效水平,提升干警作风纪律观念和综合业务能力,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吴逢仕及该院其他参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负责的工作进行了补充发言。
调研组在听取该院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汇报后,对该院整改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领导重视,对整改意见逐条研究,制定的整改措施有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明显。同时,调研组对该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影响法院工作的问题研究分析,找准对策;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三是多向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力争解决审判管理部门的编制问题,更好地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监控审判工作的职能;四是提高招录标准,强化队伍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速录员、书记员业务技能;五是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通过指派法官骨干到行政机关授课、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