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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夫妻相互猜疑闹离婚 法官主持“谈心会”解心结
作者:甘明迅 邓敏  发布时间:2015-04-24 17:12:30 打印 字号: | |
  “离婚纠纷中,往往可悲的不是夫妻间不懂好好经营、珍惜感情,而是在感情出现问题后,夫妻把孩子作为离婚的砝码进行谈判,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在解决类似案件时,就不能只是简单地为已经断了的婚姻红线,而是要更应为孩子编织好保护网,让孩子尽量能在父母的关爱中成长。”在看到原告秦芳与被告王强分别走出法庭后,桂平市人民法院社坡法庭的宾志伟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当天,经过两个半小时调解,时隔四年再次对簿公堂的夫妻秦芳与王强,在宾法官主持下坦诚谈心,把积埋在心中多年的心结打开,和平分手。虽然又成功调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但调解中的一幕幕却让宾法官深思。

  长期分居互相猜疑 异地恋情难经考验

  1991年,秦芳与王强在河池市务工相识谈婚。1994年4月15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11月,两人开始共同生活。1996年,女儿黄某红出生(已务工),2000年,夫妻两人再喜得一子。有儿有女,家庭本应和和美美,但一对儿女凑成的一个“好”字,却未能让夫妻感情越来越好。两人因工作原因,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惭惭疏远,没了共同语言,在一起时经常因锁事发生争吵。2001年2月之后,原、被告之间的夫妻矛盾进一步加剧。先是秦芳偶然发现王强有婚外情,秦芳好言相劝,但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殴打。后来,王强猜疑秦芳有第三者,跑到秦芳务工处指责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并殴打秦芳致伤。2010年7月19日,秦芳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但并未得到法院支持。自2010年起,夫妻两人分居至今。

  时隔四年再相聚 夫妻形同陌路

  时隔四年,秦芳再次一纸诉状将王强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准许离婚,儿子黄某由被告王强抚养。

  立案后,考虑到夫妻两人是第二次对簿公堂,且已分居多年,承办该案的宾法官认为采取面对面谈心的方式才是夫妻间化解“心结”的最好途径。为此,宾法官决定召集双方到法庭,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谈心会”。

  “等会儿,王强来了你先听听他的意见,不要急于辩诉,大家有话好好说,敞开心谈才能解决问题。”当天,秦芳提早来到法庭,宾法官一看到立即为秦芳递上热茶并轻声叮嘱,希望“谈心会”能顺利进行,并解决夫妻间的矛盾。

  “不好意思,宾法官,路上耽误了,我同意离婚,只要原告一次性负担儿子3万元抚养费就可以了。”孰知,一踏进法官办公室,王强就微笑着径直走到宾法官身旁说道,而对坐在一旁的妻子秦芳却视而不见,形同陌路。

  以孩子为砝码 讨价还价争不休

  听了王强的话,秦芳显然受惊了,紧锁眉头,并明确表态:“抚养儿子是大家的义务,我最多一个月只负担儿子两百元抚养费”。

  眼见气氛不对,宾法官赶紧接过话,与夫妻两人谈起了儿子的话题。这时,王强才说起儿子黄某在2014年8月开车跌倒致大腿骨折,因伤势严重,大腿钢板现在还没能拆除。由于自己长期在外地务工,对儿子疏于管教,现在儿子已经不读书,外出打工了。尽管如此,儿子毕竟未成年,加之为儿子治腿伤花了很多钱,所以,王强认为自己提出的三万元不只是抚养费,也包括医药费了。

  为此,秦芳辩称,自己知道儿子摔伤腿的事情,自己平常也会给些生活费儿子,但自己现在也是在外漂泊打工的人,没有那么多钱,而且抚养孩子是两个人的事,不能让自己一人承担。就儿子黄某的抚养费问题,秦芳与王强各持一词,争持不下,同时还互相指责对方的错。

  法官察言观色 耐心劝导和平分手

  听了夫妻间的对话,宾法官发现秦芳与王强依然对对方耿耿于怀,孩子已成了夫妻间讨价还价的砝码而不是彼此的牵挂。

  宾法官赶紧阻止夫妻间的争吵,掷地有声的问道:“你们好好回想,近些年你们对孩子的关爱给予了多少?以前的是与非对于现在的你们来说还重要吗?既然你们之间已没有感情,为何不能友好分手,放开彼此?但是你们的爱情没有了,可你们还有你们爱的结晶。既然已经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温馨的家,那就请你们多点关爱孩子的成长。”

  听了宾法官的话,夫妻两人都陷入了沉默。看到两人的情绪已经平缓,宾法官趁热打铁,适时把面对面的谈心转换为单独劝导,从为人父母的责任以及孩子成长的等角度分别做两人的思想工作。

  “我们和平分手吧。”经过宾法官的劝说,秦芳与王强终于松口,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同时秦芳给付儿子黄某抚养费、医药费共12500元,其中当庭给付抚养费,医药费于5月30日前给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甘明迅 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