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与人合伙演“双簧”,以咨询招工事宜为名行盗窃之实,最终事情败露,落入法网。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10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与“老顽”(真实姓名不详)去到桂平市木乐镇某针织厂内,“老顽”向该厂工作人员李某咨询招工事情,被告人陈某就趁无人注意之机进入办公室偷走李某放在办公室桌上的挎包,挎包内有人民币1600元及银行卡等。2014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陈某抓获归案。
经查,陈某因犯盗窃罪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10月19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