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强化外部监督,5月5日上午,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的第五天,桂平市人民法院主动邀请部分桂平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该院监督指导立案改革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陪同察看并参加座谈。
当天,15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早来到桂平法院,察看该院专门制作的立案登记制知识宣传专栏,并实地参观新装修布置的诉讼服务中心。院长黄志军向代表们详细介绍了立案登记制的概念、登记立案范围、立案程序以及该院为切实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所采取的多项措施。黄志军表示,立案登记制实行后,桂平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工作人员予以释明;若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院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法院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应对改革带来的立案潮、如何增加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规范立案程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等方面各抒己见,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新实施的立案登记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桂平市政协委员、科技局纪检组长卢冰说:“这个制度贴近群众,很接地气,对于维护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很大的推进作用。”
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表示,今后会认真对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以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