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委委员陈焕松、审判监督庭庭长陆福媛等一行3人组成的调研组分别到桂平市司法局和桂平市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进行走访、座谈,就如何更好地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认真听取走访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中,调研组每到一处即向走访对象介绍了该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据悉,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桂平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立案庭法官及时进行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着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对于此次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司法局干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们普遍认为这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法院能主动上门来听取意见,更有利于促进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的工作相互配合,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座谈中,各方还就诉讼服务功能延伸、规范诉调对接等方面工作交流了意见。
调研组表示,将及时汇总本次走访活动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桂平法院党组,作为该院改进立案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