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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巡回法庭开进乡村化邻里纠纷
作者:罗圣茂 李彦锋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5-05-12 18:10:45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下这么大的雨,法官还能来,就冲这点,我们也不能再闹了。刚才法官也说得在理,我们都信服,现在矛盾纠纷解决了,我也不用整天怄着一口气,大家还是和和气气的好。”5月8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罗秀法庭法官冒雨到大洋镇下村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并主动邀请桂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洋镇派出所、大洋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场协助调解。

  当天上午8点10分,天空被乌云笼罩着就像黑夜一样,狂风肆虐,大雨倾盆而下,罗秀法庭书记员小李的手机收到了桂平市气象台发出的暴雨红色预警短信。他向庭长老罗请示:今天的巡回法庭是否继续?老罗点了点头,说:“要去!”就这样,他们带着巡回法庭的红色条幅和案卷资料,直奔大洋镇下村村委会。经过简单布置之后,巡回法庭开始了:原被告双方在法官面前依次坐下,看起来更像是一场家庭会议。

  原来,原告梁某祥平时常将自家耕牛绑在被告梁某春屋后,被告梁某春认为原告将牛绑在其屋后,牛经常拉牛粪,影响了他家的风水,导致自己妻子患上精神病,因此心生介意。去年年初,被告见原告又把牛绑在其家屋背,便拿木棍将原告家已经怀孕的牛打成重伤。原告遂向派出所报案,被告也因此被处予15天行政拘留。但因为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一直无法达成协议,原告赌气不愿将牛领回家看管,导致耕牛一直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经常损害周边群众农作物,致使村民怨声载道。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和司法所也多次做双方工作,均未能促成双方和解,矛盾一直积于二人心头。

  2015年5月6日,原告梁某祥一纸诉状将梁某春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庭长老罗经过认真查阅案件资料后,认为双方是多年的邻里关系,如果单纯通过判决来解决纠纷可能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化解,最好还是大家坐下来,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为了能使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庭长老罗还特地邀请了曾参与过本案纠纷调和工作的桂平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洋镇派出所、大洋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并协助调解。

  庭审中,法官老罗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诉求,并主持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释明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法理,最终,原告表示愿意将牛领回看管,被告也愿意给付原告5500元作为经济损失赔偿,并当庭履行完毕,双方相互道歉,握手言和。至此,一起积怨颇深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还真多亏了法官同志,冒着大雨下来,还把纠纷解决了,这下好了,牛有人管了,我们地里的庄稼也不用遭殃了。”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高兴地说。

  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6个基层人民法庭为基础,以方面群众诉讼为目的,将便民司法服务向前向下延伸,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通过把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就近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罗圣茂 李彦锋 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