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谢谢法官同志们,自从我老公去世,我一个人要养活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和近80岁的父母,每月的工资根本不够用,压力很大。这6万多赔偿款对我、对我们这个家真的很重要。没想到这笔赔偿款能那么快追回来,你们是真正为民的好法官,谢谢!“2015年5月13日下午,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脸憔悴但神情坚毅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拿到执行款后,一再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
2013年陈某的丈夫杨某与蒋某口头约定,由杨某为蒋某新建的楼房安装铝合金窗户。2014年1月份,在安装窗户的过程中,杨某因使用梯子不当,连人带窗从三楼跌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赔偿问题,杨某的妻子陈某及其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近80岁的父母将蒋某告上法庭。经一、二审法院审理,法庭判决蒋某赔偿6万元给陈某等5原告。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蒋某没有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陈某等又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后,执行法官当即向蒋某发去执行通知书,并对该案案情进行深入调查。经查询,执行法官了解到:一方面,被执行人在某企业打工,每月工资有3000元左右,但由于刚建了楼房,目前暂时没有能力在短期内还清所有赔偿款,希望能分期履行;而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一家因为作为经济支柱的杨某去世,目前仅有陈某有劳动能力,但却有老幼4人需要养活,家庭陷入经济困境,急需该笔赔偿款渡过眼前难关。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能找到对双方都有利的执行方案。
5月13日上午,陈某、蒋某应法官的要求,来到桂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将陈某一家目前的生活困境告知蒋某,希望蒋某能尽量想办法早日筹集赔偿款项,帮助陈某一家度过难关。其次,在对蒋某进行法理释明的同时,也将蒋某目前面临的资金困境解释给陈某知道,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相互退让,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佳方式解决该案。
在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都表示出了极大的诚意,都愿意各让一步,最终促成了和解的达成: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一方愿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蒋某则在13日下午筹集所有赔偿款,将6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双方签完和解协议后,蒋某当即按照协议回去筹集赔偿款,并于当日全部付清,而陈某也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将赔偿款领回。
对执行法官对该案注入的极大精力,且如此高效的执行,陈某很是感激,一再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从而出现文中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