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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落实审监工作整改意见获桂平市人大常委会肯定
作者:吴逢仕 廖锐琼  发布时间:2015-05-21 10:26:36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桂平法院院长黄志军作审监工作报告
  5月18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军在桂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作了桂平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获得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为了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2014年5月30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平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桂平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进一步改进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加强审监工作管理水平、质效水平等四点审议意见。意见提出后,桂平法院高度重视,围绕审议意见进行了全面的学习研究,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在整改工作落实一年之际,为了让市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了解整改成果,5月18日,桂平法院就审判监督工作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黄志军在报告中指出,桂平法院通过抓规范,强化管理,拓宽监督途径,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强化干警队伍建设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审监工作管理、质效水平,使法院接受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也提升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干警作风纪律观念以及综合业务能力。黄志军表示,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法院对审监工作的整改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审判工作的整体局面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今后,桂平法院将继续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适应新常态,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桂平作出审判机关应有的贡献。

  桂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健仁代表调研组对桂平法院关于审监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发言。他表示,桂平法院在此次整改工作中领导重视,强化措施,建章立制,落实到位,调研组对整改成效表示满意。但是,调研组也指出,桂平法院在基层法庭庭审纪律和审判效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希望桂平法院今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管理,加大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力度,完善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从而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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