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罗秀法庭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半日便调结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天上午9时,一起离婚纠纷案如期开庭。该案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于2000年8月相识并开始同居,同居期间共生育了三个孩子,双方于2009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彼此间缺乏信任,常因家务琐事吵架。2011年2月,刘某离家去广东打工,双方开始不相往来,王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罗法官了解到王某和刘某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而目前的主要问题在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上,罗法官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围绕如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调解持续了近3个小时,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终于摒弃前嫌,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经过这次调解,他们已深深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双方虽不再是夫妻,但还可以做好朋友,两人之间也不会有任何隔阂。
此时,时间已到了中午12点的下班时间,但另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已来到了法庭。该案原本定于6月初开庭,但双方当事人不想把矛盾拖得太久,均申请提前开庭。罗法官为了不让当事人多耽搁时间,顾不得自己吃中午饭,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协商,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理、情之间引导当事人,消除彼此之间的顾虑和怨恨。中午13时30分,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很深,无法达成和好共识,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至此,第二起案件也终顺利圆满调结,看着当事人满意地走出法庭,罗法官脸上终于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一直以来,罗秀法庭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全程调解、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调解新方法、新模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1-5月,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2件,结案31件,调解率达4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