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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执行指挥中心快速反应破解百万标的系列案
作者:许新芳 蒙斯聪 邓敏  发布时间:2015-06-05 10:44:20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查控系统平台快速准确地“揪出”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隐藏”财产,并经过评估、拍卖、案款分配等多重重程序,稳妥执结六起涉案标的额达353万多元的执行系列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2014年1月—8月,因与施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覃某、徐某、黎某、凌某、姚某、施某六人在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债权确权后,又纷纷先后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六起案件涉案标的额共计达353万多元。由于施某某为该六件执行案的共同被执行人,且涉案标的巨大,该院立即指定了办案经验较为丰富的执行法官统一执行该系列六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联系到施某某并劝说其主动还款,但其直接表示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根本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同时其抱着侥幸心理,并未主动向法官报告财产情况。鉴于施某某的消极还款态度,执行法官决定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查控系统平台对施某某的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并与相关部门核查,执行法官很快掌握了施某某的财产状况:在桂平市西山镇有一栋房屋、一幅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看到自己的财产无法隐瞒,经执行法官的劝导,施某某同意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欠款,因此在征询六位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经执行合议庭的合议,执行法官决定对施某某的上述房屋及土地进行拍卖。

  2015年5月,经两次流拍及底价调整,施某某的房屋及土地最终拍卖成功,拍卖所得款总计128万元。由于拍卖所得款不足以清偿六件执行案的全部申请执行金额,且施某某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只能在征得覃某等六名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下,对房屋及土地拍卖款按比例进行分配。

  2015年5月底,执行法官依据六件执行案的具体案情,对拍卖被执行人施某某房屋及土地的128万元所得款制定了详细的分配方案。“这六件执行案都是民间借贷纠纷,你们六人对施某某的债权都是普通债权,因此,对被执行人施某某房屋及土地拍卖所得款只能按比例进行分配……”经执行法官的详细解释,覃某等六名申请执行人在对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核对的基础上,都对该方案表示认同并予以签字确认。

  6月2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覃某等六名申请执行人均按照分配方案领到了自己应得的申请执行款。“虽然没有追回全部借款,但被执行人的状况我们也清楚,能追回多少是多少,谢谢法官了。”领到案款后,各申请执行人纷纷向执行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六起执行案也最终划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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