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博过程中屡赌屡输,随即怀疑赌友出千,输红了眼之下竟将对方绑架,以人身安全为由叫赌友亲属交钱赎人。7月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绑架案,被告人莫国华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2月13日下午莫国华与黄旭猛(已判刑)与全某等人相约在桂平市西山镇西长村一村民的小卖部里赌博。在此过程中,全某赢取了二人人民币3000元,并将2000元交给覃某保管。后黄旭猛以全某出千为理由,抢走全某1000元人民币及覃某保管的2000元。随后黄旭猛与莫国华将全某带到在建的桂平市火车站的桥底处,喝令全某将身上的钱交出来。全某不肯,黄旭猛即将全某衣袋内的7000元人民币抢走,得手后即逃离现场。莫国华没有抢到钱,就伙同其他村民控制住全某的人身自由,以全某赌博出千赢了其与村民约11000元为由,要全某家属给15000元才放其回去。全某家属怕莫国华等人对全某不利,被迫给了10000元莫国华。莫国华得钱后才将全某放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国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