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我弟弟欠的21万多元债务全部付清了,我们家的房子不会被拍卖了吧?”
“你已经把你弟弟的债务履行完毕,这件执行案也就彻底执结了。房屋拍卖公告我们已经撤销了,解除房屋查封等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房子还是你们家的,你就放心吧。”
7月31日下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协助下,被执行人曾某某的哥哥曾某按照与申请执行人梁某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将曾某某欠下的21万多元借款一次性交到梁某手中,挽回了即将被拍卖的“祖宅”,也为该执行案划下了圆满的句号。
因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曾某某与妻子李某先后6次向梁某借款共计17万多元。还款期限到后,经多次催还,曾某某与李某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梁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曾某某、李某共同归还17万元借款及其利息给梁某。该判决生效后,因曾某某二人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梁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曾某某二人依旧没有按照要求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询中,执行法官只查询到曾某某、李某二人名下共同拥有一幢房屋。由于被执行人除了一幢房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若采取强制措施,将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执行法官因此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希望能劝导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法官同志,当时是我老婆借的钱,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也从来没有得用过这笔钱,你应该去找我老婆。而且,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我就更没有义务帮她还钱了。”“反正我没钱,只有这幢房子,你要拍卖就必须安置好我的家人,而且我还欠有其他人100多万元的债务,即使拍卖了这幢房屋,梁某最多也就能得回几万元。”然而,面对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曾某某一直用以上观点搪塞法官,不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曾某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态度坚决,而另一被执行人李某则下落不明,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经合议,决定对曾某某、李某共有的房屋采取拍卖措施。
“这幢房屋位置好、方位佳,到时我们都参加拍卖吧。”30日,执行法官将拍卖公告张贴到曾某某房屋门口后,当即引来大量民众围观。“法官,怎么要拍卖我们家房屋?这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祖宅呀。”被执行人曾某某的大哥曾某看到拍卖公告后,赶紧找到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得知曾某某、李某欠款不还导致自家祖宅被拍卖的消息后,曾某当即表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希望法院解除对房屋的拍卖措施。
31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召集下,曾某、双方当事人齐聚桂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某一次性付清欠款本息21万元给申请执行人梁某;梁某则同意立即解除对曾某某名下房屋的查封、拍卖。当天下午,曾某某的哥哥曾某当即按照协议向梁某付清了21万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