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贵港中院民二庭到桂平法院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作者:甘国超  发布时间:2015-09-25 17:38:13 打印 字号: | |
  为及时总结审判经验,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切实降低民事案件的发改率,9月23日下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志廉等一行五人到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并向该院征求意见和建议。桂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颜全以及民二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李志廉庭长首先结合典型案件对桂平法院新近一审案件的发改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案分析点评。同时,与参会法官结合个案中的疑难问题、新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中重点交流了新型法律法规的使用、当事人主体适格、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无效合同的有效处理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最后,李志廉对桂平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每位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注重案件质量,切实减少发改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交流,形成上下级意见交换长效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的上下统一;三是注重对新的法律的掌握和运用,切实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保证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发改案件的发生。

  黎颜全副院长对李志廉庭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要求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剖析发改案件的具体原因,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争办精品案件,全面提高案件的质量。
责任编辑:甘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