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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梯揩油被骂 朋友“帮忙”捅伤人获刑
作者:廖锐琼 刘任健  发布时间:2015-10-23 16:19:42 打印 字号: | |
  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忙,但并不是所有的忙都应该帮,意气用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桂平市的男子陈某得知自己的朋友乘坐电梯时揩油陌生女子被骂后,非但没有让朋友道歉认错,反而与该女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激烈冲突,愤怒中陈某持刀将该女子捅致重伤。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1年4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陈某与朋友陈某大到桂平市城区某商务宾馆入住,陈某在宾馆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时,陈某大独自走到一楼电梯口处,这时,恰好韦某从三楼搭电梯下到一楼电梯口,陈某大遂走入电梯,由于喝多了酒且看到韦某颇有几分姿色,陈某大色胆包天趁机摸了一下韦某的臀部,韦某就骂陈某大,被告人陈某闻声从宾馆服务台走过来,并与韦某发生口角,后被告人陈某打了一巴掌韦某的脸部,韦某就拿出一小刀划中被告人陈某的胸部,被告人陈某遂用一把牛角刀捅了一刀韦某的左侧腰背部,并又打了几巴掌韦某,随即被告人陈某逃离宾馆。韦某受伤倒地,尔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韦某腹部(左肾贯通伤)的损伤属重伤二级,其左肾切除的残疾程度为六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及辩护人提出其行为属正当防卫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本案中,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韦某发生口角后,先是被告人陈某打了一巴掌韦某的脸部,韦某则拿出一小刀反抗,被告人陈某就用一把牛角刀捅了一刀韦某。可见事前被害人韦某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及行为,反而是被告人陈某先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及行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要件,故法院对该意见不予以采纳。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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