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桂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桂平市人民法院院长黄志军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获得了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黄志军在报告指出,近三年来,桂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上级法院关于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目标,以规范审判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上档升级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13年至今年8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115件,结案16693件,结案率87.33%,法院生效裁判正确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等正面指标逐年上升,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率等负面指标则继续保持低位运行,并呈逐年下降趋势。在2014年的广西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桂平法院在全区111个基层法院中排名29名,较前一年上升了68位,在桂平市政法队伍满意度排名中进步最大。
桂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健仁代表调研组对桂平法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举并措,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调研组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资源后勤保障有待优化完善等,希望桂平法院能够继续提高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认识、健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司法资源的优化和保障能力的改善,不懈努力为平安桂平、法治桂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