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梁某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为找钱花竟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干起了贩毒的勾当,结果钱没挣到多少,反而要面临10个月的监狱生涯。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并将其贩卖毒品所得的赃款人民币二百元上缴国库。
2015年7月13日23时15分许,被告人梁某在桂平市城区某商务宾馆一楼与二楼的楼梯转角处,出售一小包氯胺酮给何某,得款200元。二人交易完毕即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梁某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一小包(净重1克)和现金200元,从何某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一小包(净重1.4克)。经鉴定,从上述缴获的两小包毒品可疑物中均检验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梁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