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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飞车抢夺 三男子落入法网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5-11-13 09:27:50 打印 字号: | |
  桂平市一男子在一个月内伙同他人两次飞车抢夺财物,本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最终在第二次作案当天落入法网。日前,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两起抢夺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领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25日晚,熊某林与熊某锋驾驶摩托车到桂平市城区游荡。在某小区门口处,两人看见行人李某手上提着一个手提包,熊某林便驾驶摩托车到李某身旁,趁李某不注意,熊某锋伸手抢走李某手中的手提包(内有现金100元、手机一台)。得手后,熊某林立即驾驶摩托车搭载熊某锋逃离现场。

  尝到甜头后,熊某林以相同的方式,与陈某搭档继续作案。今年4月24日8时许,熊某林驾驶摩托车搭载陈某经过桂平市城区二中路口附近,看见莫某驾驶的电动车车头挂有一个手提包。熊某林加速驾驶摩托车到莫某身旁,趁莫某不注意,陈某伸手抢走莫某的手提包(内有手机二台、现金400元)。得手后,熊某林即驾驶摩托车搭载陈某逃离现场。二人销赃一台手机,得赃款300元。

  当日,熊某林、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久后熊某锋也落入法网。9月23日,公诉机关指控熊某林、熊某锋、陈某犯抢夺罪向桂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依法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熊某锋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责任编辑:刘任健 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