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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法官倾情执行促案结事了人和
作者:杨体曼 许新芳  发布时间:2015-11-20 16:23:39 打印 字号: | |
  好心将房产借给好友向银行抵押贷款,最后竟因好友赖账而面临房产要被法院拍卖的局面,桂平市市民温某日前遇到了糟心事。最后多亏了桂平法院执行法官的柔情调解,温某的好心才没有错付:11月11日上午,好友罗某终于听从法官劝导主动与银行和解并付清了所有贷款本息,两位好友握手言和。该案的执行也成为桂平法院又一个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典型案例。

  2013年3月,因为罗某资金暂时无法周转,在罗某的诚心请求下,温某同意将自己和陈某共有的一处房屋借给罗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79万元。然而,借款期限到后,罗某未能依约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偿还义务。经多次催还无果后,银行向桂平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判令罗某向银行偿还79万借款本息,而罗某和陈某作为抵押担保人,要在房屋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罗某等人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向罗某、温某、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与此同时,该院运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全面查询了被执行人罗某、温某、陈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

  为确保案件执行万无一失,执行法官查封了虽属温某和陈某所有,但已用于罗某贷款抵押的房屋。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大,而用于抵押的房屋并非贷款人所有,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多次从情理法等方面对被执行人罗某做思想工作,劝导罗某珍惜如此难得的朋友情谊,站在温某、陈某立场,多为其考虑,早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不要因为一己私利伤害了原本慷慨帮助自己的朋友。

  遗憾的是,执行法官的劝解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面对罗某的无赖行为,执行法官只好依法进入房屋拍卖程序。虽然着手开始进行房屋拍卖工作,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罗某的释法明理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温情攻势下,迫于法院强制拍卖威慑及个人信用风险的罗某终于深刻认识到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引发的朋友间的信任危机。于是,在房屋第二次拍卖开始前一日,罗某终于主动找到银行协商还款问题。

  经磋商,罗某与银行最终达成了和解共识,罗某当场清偿了所欠的79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案因此获得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体曼 许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