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前科“瘾君子”出狱不知改 疯狂偷车再领刑
作者:刘任健  发布时间:2015-11-27 09:16:14 打印 字号: | |
  为了赚取毒资满足毒瘾,曾有前科的黄某再次以身试法,结伙同样身染毒瘾的陈某以盗为业,一个月内疯狂作案3起,最终一起踏进班房。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黄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及十个月。

  黄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再次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两次“进宫”的黄某依然不知悔改,2015年4月13日,黄某伙同陈某窜到桂平市石龙镇卫生院,由黄某实施盗窃,陈某望风,将医院门诊大楼前的摩托车盗走。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710元。

  2015年4月16日,黄某、陈某再次窜到桂平市石龙镇卫生院,用同样的手法将医院门诊大楼前的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275元。

  2015年4月19日,黄某、陈某窜到桂平市石龙东安街河滨巷附近的私宅门前,再次用相同的手法盗走电动车一台。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735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缴该车并发还给失主。

黄某、陈某共盗窃三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572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某是从犯,可从轻处罚。黄某、陈某因吸毒而盗窃,多次盗窃,而且黄某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黄某、陈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任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