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团伙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黄某、欧某等十九名被告人同堂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欧某密谋摆放“老虎机”、“水果机”等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以此牟利。2014年12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赌博机后,并与在桂平城区、社坡、寻旺、麻垌等乡镇开设店铺的群众商谈,将赌博机摆放在店铺门口供人赌博娱乐,以获取非法利益。同月上旬,二人将赌博机陆续摆放在上述区域经商量好的店铺里并开始运营。
由于经营范围广、机器数量大,被告人黄某、欧某又相继聘请了被告人邓某、刘某、邝某、林某、邹某、邝某某、欧某某、彭某、邓某强、刘某涛、蒋某、艾某、艾某勇、刘某、吴某、邝某翔、邓某日17人对赌博机进行经营管理。
2015年2月4日,公安机关对该团伙进行查处,在桂平城区、社坡、寻旺、蒙圩等乡镇的街道、村屯店铺扣押赌博机221台、游戏币若干;查获该团伙存放于桂平城区教育新村仓库、寻旺乡某村仓库的赌博机142台、投币器35个、游戏币1630公斤,赌博机主板若干。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欧某等十九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