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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民聚赌提供便利 女子构成开设赌场罪获刑半年
作者:许新芳  发布时间:2015-12-16 16:56:52 打印 字号: | |
  为谋取利益,桂平市一名女子马某为村民聚赌提供赌具、负责照明、清理场地等,最终,这一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好处没得到多少却给自己领来了半年刑。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桂平市江口镇长江村部分村民经常聚集在长江村辣椒园屯林家祠堂门口利用纽扣、扑克牌、麻将做赌具,采取赌“三公”等形式进行赌博。为谋取利益,在2015年3月至7月1日期间,被告人马某到长江村辣椒园屯林家祠堂门口为赌博的村民提供纽扣、扑克牌、麻将等赌具,并负责赌场的照明、打扫卫生,从中渔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马某长期  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严重拢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属情节显著轻微。被告人马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马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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