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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不悔改 再次贩毒被抓“二进宫”
作者:刘任健  发布时间:2016-01-06 11:30:52 打印 字号: | |
  因贩毒而入狱的曹某出狱后毒性不改,时隔一年再次贩毒,结果被抓继续“回笼”改造。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5月7日20时许,曹某在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莲塘屯师范路口一处建筑工地的工棚内,出售一小包毒品给黎某,得款人民币30元。2015年5月8日6时许,公安人员在该工棚内将被告人曹某和黎某抓获,并在曹某身上扣押毒资30元,在黎某上扣押毒品可疑物0.2克。

  经鉴定,该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曹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又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任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