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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运用网络视频远程审案 零距离调解跨省纠纷
作者:阮红霞 邓蔚长   发布时间:2016-01-15 10:48:16 打印 字号: | |
远程视频庭审现场
  2016年1月11日,桂平市人民法院蒙圩人民法庭运用科技法庭,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庭审中,由于三名被告中的两人:陈某、陈某光远在江苏南京市鼓楼区工作,无法及时到庭参加庭审,承办该案的杨法官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运用科技法庭,让被告陈某二人通过网络音视频参加庭审。这也是自科技法庭投入使用后,桂平法院蒙圩法庭首次通过网络音视频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2007年,被继承人陆某珍过世后,其子女共五位继承人因为一栋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2014年10月,为方便管理和维护房屋,原告陈某芳、陈某玲与被告陈某三人达成口头协议:三被告同意放弃继承房屋,由两原告继承;原告陈某芳、陈某玲则支付补偿款给三被告。随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三被告反悔,要求按份继承房屋。多次协商未果后,双方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意识到,原被告双方本是一家人,如不能调解处理,审理中还需对房产进行评估,这样不仅耗时,还将产生评估费等费用,既不利于纠纷化解,又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妥善解决此案,杨法官在庭审前和庭审中多次从人情伦理角度,引导当事人珍视亲情,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说法明理和劝解工作。考虑到其中的两名被告陈某和陈某光远在江苏南京,无法及时到庭,法官充分运用科技法庭,让陈某二人通过网络音视频零距离参与庭审、调解全程。

  最终,法官耐心、细致、贴心的工作打动了原被告,双方均愿意接受法官的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陈某芳、陈某玲继承争议房屋并向陈某等三被告给付房屋补偿款;陈某等三被告均放弃房屋的继承权。协议签订后,一家人又重拾昔日暖暖亲情。

  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逐渐增多,许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确保当事人及时参与庭审,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桂平法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因地制宜,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采用网络音视频方式远程审理案件。这种快速、便捷的审判方式,不仅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阮红霞 邓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