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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多措并举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
作者:谈一冲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6-01-19 09:42:56 打印 字号: | |
  2015年,桂平法院通过司法建议、沟通释明、强化宣传等措施,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内共有4件行政案件的5名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动”促矛盾化解

  该院强化联动协调,主动进行案前介入,预防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讼的发生。通过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和政府汇报和反映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整体情况,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强化与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互动机制,积极沟通协调,合力推动辖区内行政机关重视行政诉讼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构建多部门参与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长官积极主动出庭应诉,努力化解“官民矛盾”。

  “建言”重良性互动

  该院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开庭前送达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原被告、案由、案件受理时间、开庭时间等内容,说明案件符合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要求,同时告知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参加诉讼活动。通过对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不规范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争取行政机关的配合。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或者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主动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形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

  “宣传”赢社会支持

  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该院选取一些社会效果好、有正面意义的案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及时向行政机关、社会公众传递桂平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情况和效果。同时加大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召开座谈会,向行政机关负责人讲解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塑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等方面,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15年12月21日,桂平市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对全市各部门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天,桂平市部分市直行政机关负责人、乡镇镇长及社会群众共30多人到庭旁听庭审,通过加大宣传,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强化市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谈一冲 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