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5年,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515件,同比上升14.96%;审结504件,同比上升13%。结案率达97.86%。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有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诉讼程序和制度,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通过结合开展“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专项活动,针对辖区犯罪特点,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295件391人,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该院对“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审结相关案件166件216人,有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挽救、感化、教育”的方针,切实做到惩罚与保护并重,在审判过程中实行“庭前查、庭中教、庭后帮”的“三步走”模式,对未成年犯积极开展法庭帮教及延伸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2015年,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