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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炫“液压剪”偷车“技能”领刑7个月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6-03-16 10:34:04 打印 字号: | |
  年少辍学,游手好闲。桂平年仅17岁的谢某为试验偷车“技能”用起了“液压剪”。本以为“得手”后能侥幸逃脱,不料天网恢恢,最终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5月30日晚上,谢某伙同一位叫“啊连”(另案处理)的男子携带液压剪等作案工具,窜到桂平市五金电子城停车场,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摩托车盗走。

  经鉴定,该被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060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该被盗的摩托车车发还给受害人。

  2015年6月11日,公安机关在桂平城区将谢某抓获,并当场从其处缴获了该被盗的摩托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谢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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